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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的知识

常见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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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

食盐买卖流通的硬标准及价格稳定性

中国的食盐专营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。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价格放开。方案明确,放开食盐出厂、批发和零售价格,食盐不再由政府定价,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、食盐品质、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。

对食盐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来说,更关键的改革在于两条绳子的松绑——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,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。

改革之前,食盐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盐只能卖给食盐批发企业。改革后,生产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可以确立自己的品牌和价格,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经营,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经营。

此次改革打破了盐行业缺乏竞争的局面,尤其是对食盐批发企业冲击很大。从前竞争力不强的盐企可以依靠政府给的计划生存,今后可能会被市场淘汰。改革也将加速盐企的兼并重组,改革的意义也在于此,适度放开竞争,激励盐企做优做强,为老百姓提供更高品质的食盐,更有利于我国食盐走出去。

小小一包食盐,既关系国计民生,更关系很多人的饭碗。扣押食盐这件事,就是新政策和旧利益冲突的体现。在传统食盐专营制度中,本地盐只能本地卖,到外地销售首先需要一张准运证,准运证标明了销售地和到货地,要随货同行、一车一证,一旦对不上就是卖私盐。准运证的签发条件,在2006年的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里写得很清楚,“按照食盐计划签发”。不过在2014年,这个办法就被发改委废除了,但许可证依然被保存沿用,继续作为食盐买卖流通的硬标准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准运证只是食盐专营许可证的一种,它前头还有两个“重量级”证件:食盐生产许可证与食盐批发许可证。指向很明显:搞生产的只能搞生产,然后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;搞批发的只能搞批发,而且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,如果想要跨区域经营,准运证就是必要条件了。通过这三个证件,食盐专营将生产、批发、销售等各环节牢牢控制在手中,破局的难度可想而知。从2001年起,国家曾制定过六次盐改方案,如我们所见都相继夭折。

扣押食盐这出“罗生门”,理由有相似性:一是“外省盐企跨区经营不规范”;二是担心食品安全问题。看起来有理有据,实际上未必能站得住脚。比如跨区经营问题,新实行的《盐业体制改革方案》规定“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,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(区、市)范围内开展经营”,被抓住的是“市级企业不能往省外经营”的问题。但对方是市级还是省级,真需要扣押后做调查吗?方案做这种限定,无非是给个过渡期限,而且企业不可能这么傻,明知不能跨省经营还要飞蛾扑火。

我国食盐资源十分丰富,海盐、井矿盐、湖盐资源都十分可观。其中探明的井矿盐储量有大约1.1万亿吨。我国食盐年产能有5000多万吨,消费量大约1000万吨,产能过剩明显。从食盐生产的成本和售价来看,降价也有不小空间。

“在供过于求和利润空间足够的情况下,价格放开后,盐业企业竞争又加大了,普通食盐价格应该能够保持平稳,国家也会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食盐市场和食盐价格基本稳定。”改革后食盐价格也将出现分化,包装精美、有其他功效的多品种盐价格会与普通食盐拉开距离。

对于边远地区的食盐供应能否保障的问题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,食盐等商品到达乡镇并不是难事,价格也与城里差不多,食盐供应有保障。同时,此次改革建立了食盐储备机制,要求政府和企业分别储备不少于一个月的食盐消费量,以应对突发情况。边远地区食盐供应还可以通过投放储备、临时价格干预和政府补贴等方式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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